1月9日,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對《盡快把“廉價救命”老藥供給保障問題提上議事日程的提案》答復的函,表示國家已采取多種舉措支持廉價藥的生產。
國家衛計委稱,近年來,國家通過相關產業化專項對短缺藥生產企業的GMP改造給予支持。在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中,國家將臨床短缺藥、罕見病藥、兒童藥的擴能改造作為支持重點,共支持30個項目實施技術改造,投入資金約3億元。2016年,國家通過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消費品“三品”專項中對兒童多發病罕見病新藥、新型疫苗、兒童適宜劑型規格等創新產品、臨床短缺兒童用藥產業化等予以重點支持,補助資金共8000萬元。
國家衛計委表示,根據現行政策,符合條件的廉價藥生產企業在銀行貸款方面可獲得相應的扶持政策,F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一系列鼓勵科技創新的所得稅優惠政策,包括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,可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;企業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可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加計50%在所得稅征收前扣除;企業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可以加速折舊,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等優惠。
據了解,自2016年以來全國各地加大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力度,部分省份已將中草藥產業列入當地規劃;對于符合規定的中藥材種植、加工項目,當地可予以財政補助、貸款貼息等;對于“廉價救命”藥品原材料種植、加工等項目,可向當地農發機構申請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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