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中央社會保險醫療委員會(Chuikyo)最終確定藥物定價改革將于4月1日2018財政年度開始時生效。
在日本,Chuikyo的任務是制定日本的藥品價格。2月7日,該機構公布了改革方案,這些改革與日本衛生勞動福利部(MHLW)在去年11月公布的改革方案基本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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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而言,這些改革重新定義了哪些藥有資格獲得國家的價格維持保險費,從而使這些藥品免于強制重新定價。根據新的改革方案,這種指定將限于“first-in-class(全球首創藥物)”和兩類在全球首創藥物上市后3年內推出的“next-in-class”藥物。
其他有權獲得保險費的藥物包括孤兒藥,以及應MHLW要求開發的藥物或為消除藥物滯后而開發的藥物。根據在日本進行的臨床試驗的數量、過去5年里日本推出的新產品數量、應MHLW公開要求開發的新產品數量以及被指定為Sakigake的產品數量情況,MHLW將限制獲得全額保險費的公司和藥物的數量。
在此之前,如果藥品上市時間不足15年,且不存在仿制藥,則可免于強制重新定價。據日本藥品制造商協會(JPMA)稱,藥物開發商還必須研制出“能夠真正為提高醫療質量做出貢獻”的候選藥物。
在日本,約有三分之一的藥物按照先前的定義獲得了價格維持的認定。然而,據美國藥品研究與制造商協會(PhRMA)稱,新的變化預計將使這一數量減少約35%。
從2021財年開始,所選擇的藥物將受到每年降價的影響,而不是目前的每兩年一次的降價。MHLW將在未來三年進行藥物定價調查,以確定哪些藥物將受到更頻繁的重新定價。
此外,美國仍將是日本對外參考定價策略中的四個國家之一。去年四月份,MHLW曾向外表示,它正在考慮將美國從可參考國家列表中去掉。根據改革,WHLW將使用聯邦報告的價格,包括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平均銷售價格,而不是曾經使用的平均批發價。
去年11月份,MHLW向Chuikyo提交了其改革提案后,PhRMA和歐洲制藥工業和協會聯合會發表聯合聲明表示,他們對該改革感到“失望”。他們說,在這個國家開發新產品的激勵措施將會受到極大的侵蝕,以致于患者早期獲得新藥物的機會將會受到嚴重威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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